服务背景及用户痛点
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设立主要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。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----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2年11月1日实施
对负责企业食品安全的考核及任务执行和督察
政府监管、食品安全
食品行业从业人员企业认可
专业知识方面存在不足,需要具备丰富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经验,以有效履行职责。然而,一些食品安全管理师可能缺乏相关知识和经验,无法满足工作需求。
需要与多方进行沟通协调,包括供应商、生产商、监管部门等。然而,一些食品安全管理师在沟通协调能力方面存在不足,无法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和需求。
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压力,包括食品安全风险的评估和控制、食品安全的监督和检查等。一些食品安全管理师可能面临工作压力过大、工作负担过重的问题。
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,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食品安全环境和要求。然而,一些食品安全管理师缺乏培训和发展机会,无法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素质。
方案详情
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
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,下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、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:特殊食品生产企业;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;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、连锁餐饮企业总部;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、连锁销售企业总部;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、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,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;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,指导本辖区具备条件的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
培训人员
专家老师多年从事食品企业的管理,质量、食品安全等管理体系高级审核员,从1990年开始从事管理体系咨询认证工作,熟悉进出口贸易、检验检测,以及轻工纺织、食品企业管理、农产品种植和养殖,以及生产加工。
为什么选择国联质检?
国联质检增值服务
服务流程
无论您在何处 我们都能提供服务
更多相关服务